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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01 点击:722次

摘要
  一、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二、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三、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

  一、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二、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三、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广告配音多少钱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录音录像著作权人除录音录像制作者外,还包括词、曲、剧本著作权人和表演者。

  举个例子:小说射雕英雄传的著作权人仅有一个,也就是金庸,而影视剧射雕英雄传由于翻拍了很多部,录音录像制作者就有很多个。

  

  是邻接权的一种,录制者权保护的是自己的创造性劳动;录制权保护的是原作品;录制权保护的作者有生之年加身后50年。后者产生依赖于原作品,二者均与作品相关。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广告配音多少钱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录制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录制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着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演绎作品制作录制品的,应当征得演绎作品着作权人和原作品着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录制表演活动的,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推荐于2017-10-04根据其所处语境的不同,二者可能是等同或者包含关系。录音录像制作者是个法律概念,是指录音录像制品的首次制作人,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录音录像著作权人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由于所处语境的不同常常导致他人理解不同(引起歧义)。因为著作权法保护对象——作品是指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录音录像著作权人当中的录音录像并没有指明这种录音录像是指作品还是制品,或者其他什么形式。如果从邻接权来看,录音录像著作权人是指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的话,那么录音录像著作权人就等同于录音录像制作者;如果从广义著作权来看,录音录像著作权人可以包括录音录像中使用的原始作品的著作权人、录音录像中的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

  如A写了一首歌曲,B经过A允许进行了演唱,C又经过A和B的允许进行了录音录像,并制作成录音录像制品。这里面C就是录音录像制作者。在录音录像制品当中,A是歌曲的著作权人,对该歌曲拥有原始著作权;B是歌曲的表演者,对其表演拥有表演者权;C是该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者,对该制品拥有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告配音多少钱如果某人未经允许(除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外),擅自复制该录音录像制品,就侵犯了A、B、C相应的复制权等权利。

  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婚姻、继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法律知识。了解一审案件的立案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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