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6 点击:4006次
截至 2015 年 11 月,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共有 18 周
岁以下的儿童 27817 人。按以往补缺型帮扶对象计,我区共
有孤儿 29 名(集中供养在市福利院的 14 名、分散供养 15
名);而通过实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对儿童对象实
行扩面提标,范围扩大到 61 名困境儿童、147 名困境家庭儿
童,共计 208 人也一起纳进帮扶之中。我区财政对困境儿童
的补助资金也由 130.64 万元提高到 164.4 万元,增加投入
资金 40 万元。
同沐阳光,普惠高新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5 年适度普惠型儿童
福利制度建设情况汇报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基层儿童福利
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快
推进全省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
文件精神,国家民政部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广东省民政厅
于 9 月 21 日正式把江门市高新区(江海区)列为第二批全
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地区之一。我区结合本
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印发江门市高新区(江海区)
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从生
活帮扶、医疗帮扶、教育帮扶、康复帮扶等方面推动建立和
完善“分类别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分层次社会保护机制、专业
化可持续的社会支持网络”,实现儿童福利“有政策保障”,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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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先行示范区”。
良好的工作基础
一是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建立了由江门市福利
院集中供养为主,家庭寄养、收养、亲属抚养等分散养育方
式共同发展的孤儿保障制度。集中供养孤儿的生活费、医疗
费、工作人员经费等支出由区公共财政进行专项补助,从去
年的每月 1150 元提到今年的 1240 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
活费专项补助资金,由去年的每月 700 元提到今年的 760 元。
二是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及残疾儿童康复
救助制度。将残疾儿童发放残疾人生活津贴,纳入区年度财
政预算;对于重度残疾儿童,按月发放重残儿童基本生活补
助,补助标准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的 30%;建立重
度残疾家庭生活补贴制度。
三是建立流浪儿童临时救助制度。及时联系江门市救助
站和江门市福利院接收区公安、城管等部门解救、护送来的
流浪儿童。
四是健全医疗康复保障制度。将孤儿、低保家庭儿童全
部纳入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范围,大病住院医疗救助基本医疗
费用自负部分最高给予全额救助,并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提
供康复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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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服务工作。在两区
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慈善救助儿
童方面取得实效,在 2015 年“6.30”区慈善公益活动中,将困
境儿童救助帮扶项目列入定向认捐项目,共募集善款 100 余
万元。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工、青,妇、残等相关部门
还开展“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儿童友好社区、视频配音翻译
“金秋助学”、“展翅计划”、“护苗行动”等项目,共帮扶困境儿童
545 人次,支出 61 万元。
奋进的工作目标
一是建立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按照“社事局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
制,成立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社会事务局副局长为副组长,
其他单位为成员的区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工作领
导小组,并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各自的职能作用,通过建立
联席会议的制度,加强沟通,形成工作的合力。
二是建立一体化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依托区、街、村居三级现有民政工作人员组建儿童福利
服务体系,由区社会事务局统筹全区儿童福利工作,下设 13
个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形成自上而下、信息共享的儿童福
利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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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链接社会资源,创新开展服务儿童工作。
积极争取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链接社会资源和各级民
政部门福彩公益金对儿童服务设施设备及引进社工服务经
费的支持。鼓励引导区、街、村居三级的慈善会,视频配音翻译社会热心
人士参与儿童福利工作。同时依托全区 5 个街道家庭综合服
务中心,3 个“邑家园”,11 个儿童友好社区为阵地,通过村
居干部、社工、义工的“三工联动”,创新性地开展儿童心理
健康辅导、亲子课堂等少年儿童服务项目。同时,还要通过
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加强对社会儿童公益组织培育和
孵化,加强对儿童社工业务的培训,将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
纳入社会儿童督导员队伍,协助政府儿童福利督导员合理帮
助困境家庭儿童或困境儿童。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将进一步建立一体化儿童福利服
务体系,加大投入,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全面建立健
全城乡一体化、保障制度化、组织网络化、服务专业化、惠
及全体困难儿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为困难儿童谋
福祉,让他们的生活过得更美好更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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