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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官媒是代表政府行男女婚姻之事的机构,即官方的婚姻介绍所。官方的媒人,古代称作媒官、媒氏、媒互人等,最早出现在西周。据《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即婚配)”,“凡男女自成名以上,哈尔滨配音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看来,媒氏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掌握全国男女的姓名和出生时间,督促适龄男女结婚。《管子·入国篇》中这样描述春秋战国时代的官媒:“凡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
2013-11-20在我国,媒人有”媒妁”、“伐柯”、“冰人”、“月老”等多种称呼,既有“私煤”,也有“官媒”。所谓“私媒”,即是民间的婚姻介绍人,而“官媒”则是代表政府行男女婚姻之事的机构,实即官方的婚姻介绍所。
官方的媒人,古代称作“媒官”、“媒氏”、“媒互人”等,最早出现在西周。据《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即婚配)”,“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又说:“仲春(即二月)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这说明,全国未婚男女的花名册,统统掌握在这种“媒氏”手中,他定婚律,制婚龄,安排婚嫁时令,处理婚恋纠纷,甚至还可以对不守婚嫁时令者予以处罚。
到了春秋战国之时,“媒氏”机构进一步扩大。《管子·入国篇》:“凡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之,予田宅而家室之,此之谓合独。”当时“掌媒”这个官方机构,除了为年轻人安排嫁娶,还为鳏寡重新组织家庭,哈尔滨配音并分配给他们田宅。
自秦至清,“官媒”的权力仍然很大。如《晋书·武帝纪》载:女子凡年满17岁,其父母尚未给她选择婆家的,一律交官媒,由“媒官”配给丈夫。再如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记载,清朝曾将大批罪犯流放到西北边疆去,为解决这些人的婚姻,特地“立媒官两人司其事,哈尔滨配音非官媒所指配,不得私相嫁娶。”权力确是不小。
中国古代许多封建王朝都设有官媒,由他们来管理黎民百姓的婚姻,因此,媒人有时也被称作官媒。《红楼梦》中就多次有官媒记载,第77回有“官媒来说探春”,第71回、第72回也有官媒这一称呼,由此官媒制度可见一斑。官媒制度早在周代就已出现,当时的的媒官被称为“媒氏”,从国家领取一定的俸禄,执行公务。《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禁迁葬者嫁殇者。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其附刑者,归之于土。”从“掌万民之判”之句可以看出:判者,半也,男女一人各为一半,合之为偶而为夫妇。因此,“判”即婚姻,“掌万民之判”也就是掌管婚姻之事,这也就是媒官的职责。上述文字说明了媒氏的具体职责有:一、记录新生婴儿的出生年月和姓名;二、通令成年男子要按时结婚,不可逾期;三、每年二月农忙之前,督促青年适龄男女及时结婚;四、监督、执行财力的数量;五、主管婚姻诉讼案,惩罚那些违法者。这是我国历史上有关官媒制度的最早和最完备的记载。《史记》以至于二十四史虽有“职官志”,但是对媒官都没有具体的记载,倒是在一些人物志里涉及媒官,原因是秦以后没有正式设立媒官。但是,媒官的称呼一直都未改变,一般指那些在衙门中执行命婚判决的女卒。在《三国志》中,就提到“为设媒官,始知嫁娶”(7)。到了元明时期,官媒则是指在衙门中登记认可的媒婆,其身份同衙役一样,主要是管女犯人的婚配;或者是婚姻发生纠纷,在堂上发落婚配,找官媒解决等等。
《三言》中明确提到“官媒婆”的虽然只有《喻世名言》第四卷《闲云庵阮三偿冤债》中“陈太常爱惜自己的女儿,因而便换官媒婆吩咐道:‘我家小姐年长,要选良姻,须是三般全的方可来说:一要当朝将相之子,二要才貌相当,三要名登黄甲。由此三者,立赘为婿;如少一件,枉自劳力’。”但是,《醒世恒言》第一卷《两县令竞义婚孤女》中有“石县令在任期间,由于官仓失火,烧损粮食而被软禁在府衙,忧郁成病,数日而死。遗下女儿和养娘二口,少不得落的牙婆官卖,取价尝官。贾昌见说小姐和养娘,都着落牙婆官卖,慌忙带着银子,到李牙婆家,问要多少身价。……李牙婆取出朱批的官票来看,养娘十六岁,只判得三十两,月香十岁,倒判到了五十两……贾昌并无吝啬,身边取出银包,兑足了八十两纹银,交付牙婆,又谢她五两银子,即时领取二人回家。李牙婆把两个身价,缴纳官库。”(8)。这里的李牙婆书中虽称作牙婆,但其实也就是官媒,她为官府做官卖奴婢的中介,收取酬金,贾昌谢她五两银子就是中介费,同时,她在完成买卖之后把银钱如数缴纳官府,这是官媒的重要职责。在本篇文章的后面我们还能得到李牙婆是官媒的佐证:“原来,当先官卖之事,是李牙婆经手。此时李婆已死,官私做媒,又推张婆作尖了。”(9)可见李婆、张婆都是官媒,他们的收入来自买家的谢礼。从李牙婆促成石小姐和养娘的人口买卖来看,它仅从这一笔交易中就得到五两银子的收入,张婆同贾昌之妻在谈石小姐与养娘的价钱时,石小姐身价50两、养娘30两,后养娘又让价5两,和石小姐的身价在内共让了10两,但是张婆在回高大尹时仍说石小姐的身价为五十两,由此可见,除谢礼外,她虚报价钱,至少又赚了五两银子。可见官媒的收入也是相当高的。俗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