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30 点击:724次
婚姻法为保护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在第三十三条作了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个人宣传配音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这是为了解除军人的后顾之忧所做的人性化的司法承诺,目的是体现军人的利益至高无上,但也并不是说与军人结婚就不得离婚,军人有重大过错,如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等,只要上诉于军事法庭,也是可以离婚的。
至于军人身故是否可以改嫁,婚姻法绝不会做出不得改嫁的法律条文,因此也没有这样的法律约束,个人宣传配音军人配偶在军人身故后可以自由改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