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0 点击:606次
中国音乐金钟奖小提琴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小提琴艺术的发展,促进小提琴演奏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成绩优秀的青年小提琴演奏者,进行表彰和奖掖。
参赛选手为15—35周岁(198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优秀小提琴演奏者。
比赛分选拔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轮次进行。通过选拔赛,共选拔出48名以内的选手参加现场比赛。其中,英语配音视频复赛选手为48名以内,半决赛为18名,决赛为8名。
各报送单位名额分配详见附表1,3 z& p1 S) ^! K如有报送单位报送名额未满,将视情况进行调配。
参赛选手的选拔,采取录像报送方式进行。
1.各地音协和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将选手的录像和报名表等资料报送中国音协,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选手直接报送中国音协表演艺术委员会。
2.报送的选手需填写选手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报送参赛,不得重复报送。
选拔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光盘)不得进行音频的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和镜头的切换,如不同期录音,组委会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A、$ o& r1 O+ K1 b1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的手和脸清晰可见。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钟奖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CC、报送光盘的封面须注明参赛曲目、顺序、时长等信息。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选手姓名、指导教师及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英语配音视频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选拔赛与复赛曲目相同,复赛、半决赛、决赛曲目不得重复。
(一)复赛(25分钟以内)
1.自选巴赫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g小调、a小调、C大调(第一、二乐章或第三、四乐章,英语配音视频不反复)1首;
2.自选帕格尼尼随想曲1首;
3.自选莫扎特第一至第五小提琴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包括华彩)。
(二)半决赛(35分钟以内)
1.自选1首中国独奏作品(带钢琴伴奏;可节选删减,限6分钟以内);
2.自选一首贝多芬创作年代以后的外国著名作曲家(为小提琴和钢琴而作)有代表性的奏鸣曲(全曲)。评委会将在半决赛前公布每首奏鸣曲演奏乐章;
3.自选巴齐尼、拉威尔、帕格尼尼、萨拉萨蒂、圣-桑、维尼雅夫斯基等技巧性乐曲1首(带钢琴伴奏);
4.自选克莱斯勒创作或改编的乐曲1首(不含前奏与快板;宣叙调与谐虐曲)。
(三)决赛(乐队协奏)
自选下列作曲家创作的协奏曲1首:巴托克第二协奏曲、贝多芬、勃拉姆斯、德沃夏克、门德尔松、帕格尼尼No.1、普罗科菲耶夫、圣-桑、西贝柳斯、肖斯塔科维奇No.1、柴可夫斯基、维厄当No.5、维尼雅夫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