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0 点击:660次
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黑龙江赛区小提琴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省小提琴艺术的发展,促进小提琴演奏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优秀的青年小提琴演奏者,推选参加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复赛。
参赛选手为15-40周岁(198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黑龙江籍小提琴演奏者。
参赛选手的选拔,采取报送录像的方式进行。
1、各团体会员单位、个人,请将选手的录像和报名表等资料报送黑龙江省音协。
2、报送的选手需填写 “选手登记表”( 除哈市地区外,其他地市选手报名表需加盖属地音协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省文联音乐家协会“大赛组委会”,邮编:150040。
2、选手不得参与其他省份的金钟奖选拔活动。
选拔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光盘)不得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如不同期录音,组委会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选手必须面向摄像机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清晰可见。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钟奖黑龙江赛区选拔赛组委会前2个月内录制完成。
C、报送关盘的封面必须注明参赛曲目、顺序、时长等信息。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报送单位、模仿配音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背景。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的同步。
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四、参赛曲目(25分钟以内)
1.自选巴赫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g小调、a小调、C大调(第一、二乐章或第三、模仿配音四乐章,不反复)1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