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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的服务,按“娱乐业”税目征税。
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按照联合国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分类方法,服务业主要包括11大类:商务服务(其中又分为专业服务、计算机服务、干租服务等类别);通讯服务等。
服务业,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
服务业是指电子信息时代的产业总称。服务业概念在理论界尚有争议。一般认为服务业指从事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服务产品与其他产业产品相比,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绵阳配音工作室2013年5月第二届京交会暨全球服务论坛北京峰会上,李克强指出要最大限度“松绑”服务业。
服务业又被称为第三产业。自上世纪中后期以来,多数西方国家的服务业在各国国民经济中已居主导地位,到20世纪90年代,服务业吸纳就业人数比例和创造的GDP比重在发达国家都达到70%左右。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许多大城市的产业结构也已表现出工业化中后期的特征,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明显提高。服务业的发展也同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提升的主要标志。然而,服务业的理论研究却没有得到与其经济地位相应的重视。直至今天,服务经济的真正涵义,以及与它们相关的基本理论,如服务产出计量、服务质量、生产率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等诸问题仍未有明确答案。尤其是对其内部类型的划分至今没有一致性的认识,这对服务业内部结构的分析和相关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上世纪5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乔治J施蒂格勒就曾说过,“在服务行业的界限或分类问题上,都不存在任何权威性的一致意见。”这是因为:第一,服务业是从第一和第二产业分离出来的,其分离的过程比较漫长而且难以与相应的实物产品割裂开来;第二,服务部门是被第一、二产业归类后所“剩余”的部门,所包含的内容甚广,所跨越的领域繁多,所涉及的层次复杂。因而,对其类型的划分就存在着很大的难度。
目前,国际上也有很多产业分类(包括国际产业分类标准ISIC)对不同行业内部都进行了非常细致的划分,但更多强调的是部门归类,服务业的内部类型经常交叉划分,上一层次无法归类。它们对工业和农业比较适用,不能用来分析服务业的内部结构。随着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服务业类型的划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本文将深入分析服务业划分的主要依据,从服务业的功能和出现的时间顺序等角度对已有的分类进行评析,提出适应我国现阶段经济特征的新类型划分方案,并应用该方案说明北京市服务业内部结构的特点,以期对统一认识服务业的类型尽一点绵薄之力。
服务业的分类标准很多,有人甚至说,有多少服务理论研究者就有多少服务业的类型划分方法。可见,服务业的类型组成可以从很多不同的角度来理解。通过对其生产、消费、功能、中间需求等角度的分析,我们认为,服务业类型划分的依据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服务也是一种产品。因此,这种产品生产过程中技术手段的运用也是决定其生产方式是否先进的标准之一。由此而产生了传统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之分。这种划分依据是主要用来衡量生产力是否先进的尺度。
消费者是产品的最终裁决者。离消费者距离越近的产品,受市场的监督就越严格,其质量受到的控制也就越多。例如,维克托R富克斯在研究美国1929-1965年服务业的时候,将批发业和零售业作为服务业的两大类型来对待。按这种依据所划分出来的服务业类型可以为服务产品的质量管理提供手段。
服务业的最大特点就是通过为其它行业和个人提供最大限度的服务而产生收益。因此,可以从服务对象的划分对其进行分类。这样划分出的类型可以明显反映出对不同需求的满足程度。
服务业中的许多行业在从工业中分离的过程中产生的。这些行业基本是以工业生产的中间需求为其需求的。按照这种依据划分的类型将着重强调服务业的生产服务功能,并可以反映不同行业对生产的贡献程度。
服务业随着工业化程度的加深,服务规模的扩大而逐渐形成的。随着工业化程度的不同,其行业类别也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就产生了新兴服务业等类型。反映了社会和经济生活在不同阶段所表现出的主要内容。
对服务业下定义的观点之一就是除了农业、采矿业和制造业以外所有剩余的部门统称为服务业。如果某个部门对国民经济起关键作用,它就被排除在服务业之外。从这个角度认识服务业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通信等行业是否应该属于服务业行业。
上述这些依据可以从不同角度反映服务业的内部构成,由于每项工作的目的不同,每个人在服务业类型方面会使用不同的划分依据。这样,虽然可以使每种分类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但对服务业类型的统一认识造成了障碍。
尽管服务业的分类方法很多,结果也存在很大的不同,但总体来看,几乎所有服务业的类型划分都建立在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科林克拉克(Colin Clark, 1940)三次产业的分类基础之上,而且也都试图寻求一种对内部分类的共识。这里选择两种对全球影响比较大、相对比较全面和系统的分类进行分析。
经济学家辛格曼(Joachim Singelman)按照服务功能把服务业分为四类,即流通服务、生产服务、社会服务和个人服务,见表1。
生产服务 银行、信托及其他金融、保险、房地产、工程和建筑服务、会计和出版、法律服务、其他营业服务
社会服务 医疗和保健、医院、教育 福利和宗教服务、非赢利机构政府、邮政、其他专业服务和社会服务
个人服务 家庭服务、旅馆和饮食、修理房屋、洗衣服务理发与美容、娱乐与休闲、其他个人服务
2.生产服务是指那些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服务,它会随着商品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专业化程度的加深,以及产业组织的复杂化而不断扩大。
3.社会服务的需求主要来自消费者对它们的最终需求,它们具有公共需求的特征,主要出现在工业化后期,是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
4.个人服务大多是传统产业,一般具有规模小、技术含量低和资本投入少的特点,也主要来自最终需求。
这种分类中每个类型的功能定位都很明确。利用对不同类型的分析可以明显看出内部功能结构,较好地揭示了服务业内部变化和不同的服务性质以及它们与整体经济增长的关系。但面对新经济下的服务角色还有不少缺陷:
第一,这种分类方法只是注重服务业的“服务”特点,视服务业为寄生活动,对其在经济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对服务业的生产与新兴服务业的创新等功能的认识,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
第二,没有反映出知识在服务业中的作用。在知识经济背景下,人们的需求模式从以商品需求为主转变到以服务需求为主,服务业在经济体系中的独立主体地位已经确立。服务业在新技术的生产、传播和应用上所起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基于IT技术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领导者和驱动者。
第三,各类型的内涵比较单一。随着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其内涵也不断丰富,并与制造业呈现融合趋势:一方面服务业变得更像制造业,服务业的生产也寻求产业化和标准化;另一方面制造业已具备了许多服务特征,从制造业分裂出一系列新的服务部门,成长为新兴服务业。
有学者依据各服务业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特点,把服务业划分为三类,即新兴服务业、补充性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该分类法有助于研究经济发展与产业发展的关系。
1.新兴服务业:是工业化产品大规模消费后出现加速增长的部门,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娱乐、文化和公共服务。以前为奢侈消费品,工业化后期成为具有普遍消费需求的行业。
2.补充性服务业:这类服务业与工业化息息相关,其需求主要来自工业生产的中间环节,并随着工业生产的进步而快速发展,在工业化后期进入稳定和成熟的发展阶段。金融保险、交通运输、通讯和商业等行业具有这样的特征。
3.传统服务业:之所以称之为传统,其一是指在工业化以前就普遍存在,其二是指生产方式传统。家庭服务和传统商业是这类服务业的典型代表。
该分类方法依据各服务业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特点进行分类,把与工业生产联系紧密的中间需求行业划入补充性服务业,而将大部分最终需求型服务业划分入新型服务业,说明并非所有的服务业发展都由中间需求带动,即由工业化带动,从而肯定了新兴服务业的独立主体地位。但是,此分类方法也存在不足,一是它对服务业的划分比较粗略,细分不够;二是它从需求的角度划分出新兴服务业,不能充分揭示新兴服务业在技术创新以及对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三是忽视了服务业与制造业在融合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生部门,这些部门是新兴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上可见,服务业内部的分化是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技术、资金、人才等各种要素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也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因此,只有适应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服务业分类才能对现实的服务经济起指导作用,也才能得到社会的公认。
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增长和结构大调整时期,新兴行业不断涌现;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也使服务贸易等服务经济的形式更趋向于多样化。因此,对服务业的类型进行重新认识,是深刻理解服务经济地位和作用的前提,也为引导服务业更符合现代经济要求提供依据。
第一,分类标准的可操作性。分类的最终目的之一是为更深刻认识服务业内部结构分析提供统计途径,可靠的数据来源是实现这个目的的手段。因此,本分类基本按照2003年5月国家统计局印发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中关于第三产业划分类别和名称,来确定本分类标准中的分类大项和小项,并以小项作为基本统计项。绵阳配音工作室这样,在进行不同层次的归纳和组合时可以直接从统计年鉴中获得数据和信息,以保证数据的可获得性。
第二,对服务业独立主体地位给予足够的重视。在消费者理论中,最终商品和服务两者的消费都被看作提供效用,增加社会福利;同时,商品和服务的产出都需要资本、劳动、技术以及中间生产阶段的商品和服务。因此,本分类是建立在以“商品”和“劳务”为一体条件下的类型划分。以突出服务经济的主体地位。
第三,全面和动态的理解服务业。服务业的分类标准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经济条件下是有差别的。首先,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别会导致服务业的发展程度存在很大的差异;其次,服务业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增加,服务业内部会不断分化和组合,传统的服务业可以演化为现代服务业,一个独立的服务部门也可以分化为若干个新的服务部门。因此,本次划分旨在充分体现我国工业化中期产业结构的特点和未来服务经济所表现出的国际化趋势。随着工业化程度的加深,这种划分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整。
从上述世界上不同的分类方案来看,每种方法都有一个比较明确的依据。本次类型划分考虑到我国统计年鉴的习惯和现阶段经济增长的特点,所遵循的依据主要有:
首先,以2003年5月我国 “第三产业划分标准”为基本统计单元。该划分标准将服务业划分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两个高一级层次的归纳,以克服该标准没有层次划分和归类的缺陷。
其次,突出新时期高科技因素在现代服务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现阶段发展中国家工业化中期与早期工业化国家在工业化中期所表现出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应用了许多后工业化时期的现代科学技术;与此同时,目前,我国服务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作用更重要地体现在为生产服务和与生产部门的融合。因此,本次划分以生产方式作为一级分类的依据;在二级分类中,又将与科技相关程度作为该级别的依据。
第三,将政府公共管理部门作为一级分类,以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配合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在四级分类中,以管理对象为依据,将公共部门的组织管理与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区别开来。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明确,还可能会出现公共事业管理(如教育、卫生医疗等)与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如,供水、供电、交通等)行业的出现。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铁路运输、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水上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现代服务业 成熟型服务业 (第二类) 金融业 银行、证券、保险、其他金融活动
政府公共管理部门 政府公共管理 (第五类)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中国机关、国家机构
一级分类包括三项,二级分类包括五项,三级和四级分类分别与统计年鉴相对应。尤其是二级分类充分反映了本方案的宗旨和目的。具体考虑如下:
1.传统服务业:一般而言,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传统服务业的比重会不断下降。此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应用,很多传统服务项目逐渐转变为现代服务业,如电子商务、物流业。这是我国服务业中庞大而又变化比较大的行业。
2.成熟型服务业:这类服务业在工业化前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随着工业化的深入,获得快速发展并进入稳定阶段。在我国现阶段,其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处于迅速增长的阶段,仍属于“新兴”产业之列。但为了和国际服务业发展的历史阶段划分一致,我们还是将其归于“成熟型服务业”的范畴之内。
3.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服务业:它是信息技术与服务产业结合的产物,最能体现高技术、知识性和新兴性等现代服务业特征。它在新技术的生产、传播和应用上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将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标志。
4.为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的服务业:这些服务业能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精神支持和知识支持,是其他各个行业产生和发展的基础行业和先导行业,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把它们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上。
5.政府公共管理部门:这类服务属于公共服务领域,是政府保证履行其职能的需要。它们提供的是非生产性的服务,不能增加既定的物质财富总量,但高效率的行政运作可以保证物质资源更有效率的被支配和使用,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它可以衡量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程度。
此外,有必要说明的是,物流业和旅游业这两个发展迅速的现代服务业,并没有出现在2003年5月国家统计局印发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分类项中,而是被分解合并到了其他行业。如旅游业就被分别划入到住宿、餐饮业和商务服务业等行业之中。为了与《三次产业划分规定》一致,本分类法也不单独划分出物流业和旅游业。如果一定要在分类项中体现出来,物流业可作为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服务业中的一个大项,旅游业可作为成熟型服务业中的一项。不过在参考统计年鉴的数据时,要注意避免重复计算。
本方案旨在通过对服务业类别的统一认识,反映目前我国服务业发展的特点。因此,所划分的类型可以反映以下特点:
在一级类别中,新的分类突出了以新兴服务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在整个服务业体系中的地位,强调服务业在技术创新中的驱动作用。同时,将政府公共管理部门作为一个行业大类,会充分体现政府职能转变的程度,并同时可以反映公共领域服务业的发展程度。
在二级类别中,将传统服务业与成熟服务业区别开来,更有利于分析新兴行业对经济的作用。其中传统服务业作为工业化以前的产物,在我国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将会不断被新兴的行业所取代。这个类别比重的降低将反应出服务业现代化程度的提高。成熟型的服务业则是指出现得比较早、技术也已日趋成熟的行业,它们在工业化中期阶段仍处于快速增长时期,仍然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构成了发展中国家服务经济的主体。这个类别比例的上升标志着新兴经济的快速成长。我国经济保持20余年持续快速的增长,与这个产业类别的成长是息息相关的。因此,该类别更能突出高科技和为生产服务的现代服务业类型的成长。
将基于信息技术的服务业和为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的服务业单独列出,为明确今后服务业的发展方向提供可靠的分析依据。信息化是现代化的主要标志之一,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将是我国的一项长期发展战略。同时,教育又是中华民族目前所面临的巨大挑战。这两个行业的成长状况可以成为指导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
尽管第三、四级别各项的名称与包括的内容与统计年鉴相同,但对其的不同合并方式可以说明服务业内部结构的特点。尤其是本方案中,将政府公共管理划分为组织管理和基础设施管理,明显表现出政府职能中对于公共事业的强化和对于非营利机构管理职能的弱化。随着改革的深入,非政府公共部门将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这个类别的划分为进一步区分政府与非政府在公共事务中的作用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根据本文提出的新分类二级类别,对北京市服务业发展水平进行总体评价,以说明本方案对分析目前我国服务经济的作用。从表3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北京市的服务业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注:人均增加值一栏的数据是将传统服务业人均增加值设定为1 的基础上计算得出的。 资料来源:《北京市统计年鉴》,2005。
根据本方案,2004年,服务业中的传统服务业吸纳了54.7%的就业人口,却只贡献了21.8%的增加值,人均增加值只有成熟型服务业的1/10。按照相同的分类方法,1998年OECD国家传统服务业的就业比重是39.2%,增加值比重为35.6%(根据“ OECD:Services: Statistics on Value Added and Employment, Paris, 2000.”的数据计算得出),可见北京市传统服务业比重过高,且生产率水平低。其根源在于北京市的第二产业发展不足,大量涌入的外地和农村人口无法被制造业吸纳,只能进入城市中的门槛较低的传统服务业。而这些行业被发展经济学家托达罗(Michael P. Todaro)称为“非正规部门”,主要作用是吸收劳动力,缓解越来越大的就业人口压力,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大。
本方案中的成熟型服务业包括金融业、房地产业和通讯业。2003年,北京市这三个行业就业人口比重是8.1%,但它们却贡献了32.3%的增加值。可见,成熟型服务业在北京服务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具有“新兴服务业”的特征。它们的需求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北京工业化过程中工业生产的中间需求;另一是伴随着工业化,北京的城市化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强化,从而形成的巨大需求。再者是成熟型服务业垄断行业较多,产出效率有明显被高估的倾向。
本方案中基于信息技术的服务业就业人口比重和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了22.5%和27.2%,体现了北京市在知识和技术方面的优势。但其人均增加值不足成熟型服务业的1/3,又说明技术优势没有充分的发挥出来。新兴服务业,特别是其中的信息服务业是当今世界发展最为迅速,影响最广泛和深刻的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代表未来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北京市应充分利用比较优势,大力发展该行业。
2.联合国:《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第三版),纽约,1990。
3.维克托R富克斯:《服务经济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服务业也叫第三产业,像旅行社、快递、电子商务、外卖等等,都是属于服务业,简单来理解,除了批量生产工业品的工厂、种植水稻等农作物,类似这种工业和农业的,现在我们看到的其他的大部分都是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