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30 点击:594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本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峒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影视剧配音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一)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成都国际空港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资公司持股比例由参股40%变更为控股60%,认缴出资金额将由8,000万元增加至12,000万元,首期出资金额由2,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手续。
(二)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成都市自来水六厂B厂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下属自来水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就自来水六厂B厂资产转让事宜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于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生效。根据该协议约定,水六厂B厂资产的过户登记手续应当于《资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完毕。由于该厂原项目特许权届满项目资产移交时,相关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成都环境集团需在完善相关权属证书后,过户给自来水公司。但因历史遗留问题,影响了成都环境集团产权登记的办理进度。目前,成都环境集团已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证,但尚未取得上述建筑物的房屋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反馈,该等土地使用权无法单独过户至自来水公司名下。目前,成都环境集团正在加快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土地房产一并过户。
水六厂B厂自2017年8月由自来水公司接手以来,生产运营稳定正常。相关房屋建筑物已实际于2017年8月交付给自来水公司。因此,未完成过户登记并不影响自来水公司对上述资产的使用,亦不会对水六厂B厂的生产运营构成影响。
(1)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05)。2019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14),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5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67%)且不超过1亿股(占总股本的3.35%),回购股份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7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2019年2月18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1,927,8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7)。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分别于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2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6月5日、2019年7月3日、2019年8月3日、2019年9月3日、2019年10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9-13、2019-18、2019-26、2019-41、2019-47、2019-58、2019-67、2019-73、2019-77)。除首次回购,公司于2月、5月及6月分别回购股份251,900股、8,624,074股和6,838,507股。截止9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7,642,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最高成交价为4.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8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78,144,243.92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以2019年5月16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19年5月17日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4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披露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42)。
公司实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审计工作业务量,并经双方友好协商,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包干价为84.8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包干价为95.4万元人民币(含税价)。
同意《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资产转让方案》,以评估价161.75万元(不含税)为转让底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对相关报废资产进行挂牌转让,并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处理本次转让相关事宜(包括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对转让方案进行必要调整等)。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项目公司并实施西南航空港组团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
同意设立项目公司并实施西南航空港组团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设立项目公司并实施西南航空港组团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81)。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6月,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牵头人与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九冶”)、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组成的三方联合体,成功中标西南航空港组团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西南航空港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中标西南航空港组团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53)。近期,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拟与中标三方签署《西南航空港组团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授予联合体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根据《项目合同》约定,三方联合体将设立项目公司,承接联合体在《项目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包括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将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等各项工作。为此,公司拟与十九冶、排水公司签订《合资协议》,设立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93%,十九冶持股比例为5%,排水公司持股比例为2%。
(二)审议情况: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8、影视剧配音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厂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污水处理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管理(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和禁止项目)产品制造以及咨询研究、开发和提供服务;环境检测;污水处理、水资源管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范围:冶金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建筑;石油化工工程;矿山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环保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住宅装饰和装修;公共建筑装饰和装修;建筑幕墙装饰和装修;施工劳务作业(不含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工程勘察活动;工程设计活动;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检测服务;锅炉、起重设备安装及维修;压力管道安装及维修;金属压力容器制造、安装及维修。金属结构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塑料板、管、带制造;橡胶板、管、带制造;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产品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修理、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建筑工程专用设备专业修理;机械设备经营租赁;电气设备修理;机动车维修。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表仪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杂品(烟花爆竹除外)、五金产品。货物进出口;普通货运;装卸搬运(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服务;住宿;餐饮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打字、复印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作范围:甲乙丙三方拟共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西南航空港组团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五)注册资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仟万元(RMB30,000,000 元)。
(六)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厂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污水处理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管理(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和禁止项目)产品制造以及咨询研究、开发和提供服务;环境检测;污水处理、水资源管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的为准)。
(七)出资方式及比例:甲乙丙三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甲方出资11,140.92万元,其中2,79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350.9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占总股权资本的93%;乙方出资598.97万元,其中1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48.9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占总股权资本的5%;丙方出资239.59万元,其中6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79.5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占总股权资本的2%。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在项目公司存续期间,若按程序增加注册资本的,三方按原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八)项目公司组织机构:项目公司将依法设立股东会及经营层,不设董事会及监事会。由甲方推荐一名执行董事及一名监事,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
项目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甲方推荐,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各1名,由甲方推荐,总经理提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
(九)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1、污水处理厂工程:总规模10万m3/d,本次实施一期工程5万m3/d,厂区工程构建筑物包括格栅调节池、絮凝与配水配泥井、初沉池、水解酸化池、分阶段进水多级A/O生物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及附属构筑物、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中间提升泵房、活性炭(焦)处理系统、高密度澄清池及污泥泵房、V型活性氧化铝滤池及附属构建筑物、反冲洗泵房及加氯间配电间、接触消毒池、进水出水在线监测室、污泥浓缩池、贮泥池、脱水机房及加药间、除臭装置、综合楼、宿舍食堂、传达室、厂区配套管线、厂外主干管衔接工程:规模10万m3/d,剑南大道一厂区段污水干管,管径DN1200,550米。
3、尾水工程:总规模20万m3/d,污水处理厂厂区一锦江排污口,管径DN1800,2190米。
(三)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包括资本金11,979.48万元(占总投资的30%)和融资资金27,952.13万元(占总投资的70%)两部分;
(四)项目模式:本项目为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期共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为成都中心城区内重要工业区。公司参与本项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在成都及西南地区的资源优势、品牌优势和技术优势,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工业污水处理领域的规模及业绩,丰富公司在工业污水处理领域的实践经验,增加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实施本项目,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公司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相关安排符合招标文件及《项目合同》的要求。本次对外投资后,公司将成为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将新增一家控股子公司。
(一)《西南航空港组团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合同》;
(三)《关于中标西南航空港组团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4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公司”)对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项目厂外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程序办理。经专家评标和公示后,最终由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以下简称“环境工程公司”)和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华西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近期,再生能源公司向联合体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人民币91,740,318.60元,其中包括勘察设计费1,656,200.00元和工程建设费90,084,118.60元。根据《中标通知书》,再生能源公司拟与联合体签署《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项目厂外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合同》,由联合体作为承包人,由环境工程公司负责项目工程建设,华西设计公司负责勘察设计。由于环境工程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合同约定的工程建设费90,084,118.6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申请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等相关决策程序并获得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D 级及以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桥梁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环保工程、特种工程、安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电气设备修理;物业管理;施工劳务作业;道路货物运输;广告业。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工程设计及咨询;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
环境工程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7.93亿元,净资产0.03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37亿元,净利润-0.37亿元。
环境工程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19年 9月30日,总资产30.06亿元,净资产0.04亿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22亿元,净利润0.0081亿元。
环境工程公司为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经营范围: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规划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地基与基础工程;质检技术服务。
8、履约能力:华西设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工程名称: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项目厂外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3、工程内容: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项目厂外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05天,其中勘察设计45天,施工2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设计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会议纪要及批复等文件要求并达到技术要求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技术要求合格标准。
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暂列金额)的10%。
合同生效且主要勘察机具(或设备)及勘察人员进驻现场后,30个日历天内委托人按工程勘察设计费的20%支付预付款。
工程量清单经发包人确认后30个日历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建设费(扣除暂列金)10% 的预付款(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的70%)。预付款扣回的起扣点和扣回比例:在支付月进度工程价款时扣回,扣款比例为月进度款的20%,扣完为止。
月完成进度款支付按发包人审核的每月实际完成的产值(不含签证和变更费用)的80%支付,在支付月进度工程价款时扣回预付款,扣款比例为月进度款的20%;变更和签证费用的进度款支付按发包人审定金额的80%支付;月完成进度款(含签证、变更)累计支付达到工程建设费合同暂定价款(扣除暂列金)的80%暂停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在累计支付未达到工程建设费合同暂定价款的80%的前提下,可支付至已完产值的80%;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审核完成(经发承包双方盖章确认),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移交结算全部档案资料后1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最终结算价(扣除暂列金)的95%;完成审计机关审计(如果有),承包人按规定移交涉及本工程的全部档案资料(含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支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97%,余下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3、由于本次为联合体投标,付款时发包人将直接支付给承包人(牵头人)。承包人(牵头人)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须将相应款项在15个日历天内支付给各联合体成员单位。
本合同在提交了合格的履约担保,并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再生能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单位,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同时,有利于控制工程投资。关联交易定价采取竞标价,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019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成都环境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4.82亿元(含公开招标产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因公开招标产生,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本次交易内容为公司项目建设所必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项目厂外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