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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6 点击:840次

摘要
   神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严禁今冬明春野外用火的    通 告    目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期,大风天气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了有效预防和控  制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陕西省实施

   神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严禁今冬明春野外用火的

   通 告

   目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期,大风天气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了有效预防和控

  制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陕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

  等有关法规规定以及榆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知》,特发布此通告。

   一、 期限: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到 2019 年 5 月 31 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期。

   二、适用范围:全市天然林区、人工林区、宜林荒山荒坡区及农耕地内,禁止野外用火。

   三、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防火区内吸烟、烧荒、烧地畔、烧秸秆、烧根茬、烧灰肥、

  上坟烧纸、烤火取暖、明火驱兽、熏蜂、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严禁携带取火工

  具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录音棚配音严禁机动车司乘人员和乘客在森林防火区内向车外抛掷

  未熄灭的火源。凡进入林区从事工、农业和副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须经林业部门批准,严

  格按照批准时间、地点、范围作业,并按要求采取防火措施。

   四、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镇(办)对本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要统一领

  导,分工负责,划分区域,把责任落实到个人,细化到山头地块。一旦发生火灾, 立即组

  织扑救。

   五、各镇(办)在森林防火期内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森林防火日报告制度,加强防

  火值班的检查,有火及时报,无火报平安。六。 造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法

  律法规严肃迫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12119. 8302503

   神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8 年 11 月 1 日

   致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

  同学们、家长们:

   你们好!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

  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每年

   冬春之际,是森林火灾的多发季节,森林火灾不仅烧毁林木,

   直接减少森林面积,而且严重破坏森林结构和森林环境,导致

   森林生态系统失去平衡,甚至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

   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的绿色家园,我们特发出致所有学生及学生家

  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录音棚配音加强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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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一项内容,不断强化孩子的防火

  安全意识,让孩子们牢记森林防火“五不准”(即: 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扔烟头、火柴棍;不

  准在林区上焚烧纸、燃放鞭炮;不准在林区周边烧火肥、烧稻草、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玩火;

  不准在林区内烧烤食物、搞野炊)。

   二、加强出行管理,严禁违章用火。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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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严防未成年人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等违章用火行为。

   三、遵守防火规定,及时报告。发现有人在野外违规用火,

   要劝其停用,不听劝告者要及时向村委会或当地政府部门报告。

   报警电话: 12119 或 0912- -8302503。

   四、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广大学生应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不得擅自扑救,应

  及时报警或联系家长,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家长应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应及

  时报告,积极扑救。救火时,要服从指挥,科学灭火,并做到以人为本,注意安全。录音棚配音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

  的义务。 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美好神木而努力奋

  斗!

   神木市林业局

   神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8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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